11月底以来,我市锦江山公园等处出现了一种写有招嫖信息的小广告。丹东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将此案件列为督办案件,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此类现象进行深入调查。
治安支队作为牵头单位,接到督办指令后,立即会同属地振兴公安分局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经勘察,现场周边无监控视频,随即组成两组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一组联合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对小广告上电话号码进行查询,另一组联合视频支队向外围扩展视频筛查。
视频组民警扩大视频搜索范围后,未发现有价值线索;电话查询组经过细致筛查后,一名叫魏某的凤城市沙里寨镇人进入警方视线。经调查,魏某受他人雇佣,正在外省市进行张贴小广告活动。
12月7日晚22时,经过连续细致工作,侦查员在沈阳辽中将违法嫌疑人魏某抓获,当场扣押小广告4000余张。经审讯,魏某如实供诉了在锦江山公园、火车站、客运站、新柳等处张贴小广告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嫌疑人魏某因涉嫌诈骗被振兴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收缴违法所得1350元。
违法嫌疑人魏某交代:他贴出去的广告写的是招嫖,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招嫖,只是诈骗的幌子,一旦保证金到手,就会将对方拉黑。魏某说,之所以利用这种形式诈骗,是因为保险——即便对方发现被骗,因为数额不大,受害人一般不愿报警。再个,很多受骗群众,因为难以启齿,或担心家人知道,都不敢到公安机关报警。
据治安支队办案民警介绍,此类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会采取以下的步骤来实施诈骗:
首先,四处“撒网”。骗子会事先在微信、QQ、陌陌等网络上发布所谓的“包小妹”的信息或在街面上贴“包小妹”的非法广告,就等着好色之徒上钩。
其次,物色目标。等到受害人看到招嫖信息后主动打电话的时候,骗子立即承诺服务内容,通过各种忽悠、诱惑,让受害人丧失理智。
第三,预交订金。达成交易意向后,骗子开始会以各种似乎“合乎情理”的理由让受害人先交钱后见人,并且信誓且旦称一收到钱马上上门服务。这笔钱金额不会很大,通常一两百,用来试探受害人的心理防备程度。
第四,变本加厉。当受害人交了第一笔钱之后,骗子又会编出要保证“小姐”的安全为由,要求受害人先通过汇款交上几千元的保证金,接下来各种的汇款借口会层出不穷。
最后,无影无踪。等到受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钞票已进入骗子的口袋里。想再与对方交涉时,骗子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电话也打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