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微信好友发红包的机会记住对方的支付密码,进而转走好友微信里的余额。不光如此,还盗窃好友手机及拎包。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双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该案由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院长蔡曙光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
2017年6月,男子张某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李姓女子。双方见面后,张某某发现李姓女子在发红包,并通过对方发红包输入密码期间,记住其支付密码。
张某某觉得李姓女子手机里的钱唾手可得,便动了心思,趁李姓女子洗漱之机,将其拎包偷走,包内有人民币900余元、手机1部,并将该手机微信钱包内270元转走,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000元。
同年7月,张某某用同样方式将吴姓女子的手机盗走,并将该手机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人民币7800元转至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500元。
经查,张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11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庭审期间,被告人张某某表示认罪。结合被告人当庭表现和检察院量刑建议,合议庭当庭做出判决,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退赔被害人李某某人民币2170元;退赔被害人吴某某人民币5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