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里互相都不认识,以为可以随意传播各类信息,那就错了,散步不法信息,不但要负责任,严重还可能入刑!
今年2月至3月间,本溪人王某通过其组建的“禁言[XXXX]3”微信聊天群,向群内20余名成员累计传播淫秽视频408个,宣扬恐怖主义的暴力、恐怖、血腥视频15部。
今年3月12日,本溪警方在王某位于本溪市南芬区某小区住所内将其抓获。
近日,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以宣扬恐怖主义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依法没收其作案工具手机两部。
希望大伙在享受丰富网络资讯的同时,也要认真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和空间,文明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