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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报废出租”移花接木,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时间:2018-12-27
抚顺交警百日安全行动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持续进行中…图片图片12月23日下午16时许,抚顺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举报电话,在盘南路有一辆疑似的“黑出租”,群众将司机扭送至南花园派出所。 直属二大队出动警力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举报群众、仔细核查涉案车辆。确定徐某辉驾驶的羚羊牌出租车原车号为辽DD780X,系已经到达报废标准,但徐某辉为了多拉快跑、逃避违章拍照,铤而走险,悬挂了一副状态为注销的“辽DK5415”号牌,在市区范围内仍然上路行驶。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徐某辉:1、未随车携带驾驶证;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3、驾驶报废的小型或者微型载客汽车、轻型或者微型载货汽车、轮式自行机械、专项作业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对涉案车辆进行了扣留。徐某辉将面临的是罚款1750元,记13分,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图片图片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已成常态化请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拒绝一切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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