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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部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时间:2017-05-19

  辽宁省部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落实监管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

  5月18日,省住建厅召开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问题的整改,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当前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提升参建各方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监管能力;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扬尘防治,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产品。

  这三项工作是:提升参建各方管理水平。要健全责任体系,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体,要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构建更加合理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在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方面,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要大力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

  加强政府监管能力。要明确监管重点,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要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在施工扬尘管控方面,要对施工场地、施工物料、施工废弃物和建筑物拆除、市政道路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管;要强化监督机构建设,并创新监管方式。各地要大力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施工扬尘监管机构和人员的问责,并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夯实工作基础。要健全市场诚信体系,综合运用市场、经济、诚信等手段,约束工程建设各方的行为;提高行业创新能力,以技术、管理、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传统生产方式的升级;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加快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化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人技能培训鉴定体系,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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