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冬夜,要说人犯烟瘾,是有点难受,但挺一挺也就过去了。但为买包烟醉驾行车近20公里,最终发生交通事故,还要面临相应刑事处罚,由此引发的一连串的结果就得不偿失了。
12月21日凌晨2时10分许,平山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员于学君接到一起单方事故报警,一辆辽A牌照小型轿车从辽阳向本溪方向行驶至北台工作站时,先撞到了检查站的标牌而后又撞上路边大树,车辆受损严重,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事故处理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勘查完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该驾驶人王某,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180毫克,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遂民警将其传唤至平山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通过进一步抽血鉴定,王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0.5毫克,严重醉酒驾驶。
待约束其至酒醒后,民警对其进行询问,结果让民警哭笑不得。
据悉,事发时前一天,王某与朋友从沈阳出发到辽阳县核伙沟一处农家乐游玩,晚间喝酒至半夜,其他朋友已熟睡,王某烟瘾发作,兜里没烟,便开车外出买烟,他沿着省道106线一直开出来20余公里都没找到小卖店,最后开到了辽阳与本溪交界处,因车辆操作不当先撞标牌、再撞树,造成车辆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
王某连连感叹:都是喝酒惹的祸,就因为喝完白酒又喝啤酒,喝多了才做出这种傻事。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进一步处理。
小编想说,一切都不是你酒后的驾车的理由,要是哪天某位伙伴半夜酒醒想开车去看看大海,唉,这个画面就不去想像了。戒烟、戒酒为健康,那就后“戒开车”为的可就是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了!
为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年终岁尾,各种聚会休闲娱乐活动增多,喝酒助兴可以,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必须入心入脑,绝不能掉以轻心,出了事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