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在行车途中肇事,其中一辆车的车主赶紧下车悬挂车辆号牌,被通过远程监控接警的民警给抓个正着。12月23日8时20分,位于滨河路云飞桥下东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警后迅速受理此案件,并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的远程监控。正当民警推近远程监控时,看到后方银灰色轿车未依法悬挂车辆号牌。随后,车辆驾驶人在车内翻找出车辆号牌,现场进行悬挂,警方将此违法行为全程记录下来,随后将此案件移交松山大队进行后续处理。
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郭姗姗记者王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