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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市低保7月起提高5% 人均拟提至548元/月以上

时间:2017-05-19

  7月起,辽宁城乡低保标准将平均提高6%,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平均提高7%,预计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将由现行的522元/月提高到548元/月以上,各地低保提标增幅分情况而有所不同。

  今年,全省城市低保将平均标准提高5%,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7%,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平均提高7%。提标后,预计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将由现行的522元/月提高到548元/月以上、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将由现行的3903元/年提高到4176元/年以上、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平均标准将由现行的6615元/年提高到7078元/年以上、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将由现行的4407元/年提高到4715元/年以上。

  据省民政厅介绍,本次提标对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实行分类指导,城市低保标准的调增幅度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农村低保的调增幅度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以此缩小城乡保障水平的差距。

  预计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可以在现有基础上再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同时,对各地低保提标调增幅度实行分类指导,原标准高的地区少提点儿,原标准低的地区多提点儿,以此逐步缩小地区之间保障标准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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