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沈阳一大厦总经理白某向一酒店工程部部长杜某示意可以在酒店用电上做文章并暗示杜某研究窃电方法。而这一任务就落在了原来在大厦工作后来到酒店帮工孙某头上。
孙某又将自己研究出来的方法传授给该酒店电工杜某,从此该酒店开始长达五六年窃电。
最终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皇姑区检察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提起公诉,皇姑区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孙某介绍,他以前是大厦的电工,2009年该大厦被一酒店收购后,酒店工程部的杜某偶尔让他过去帮忙干些电工的活。2011年底,在酒店即将装修完,“杜某来找我,问能不能让电表少走点字,我说高压电我不太懂,他让我想想办法,我说试一试吧。”
随后杜某领其到变电所,当时计量电表的配电柜没有门,孙某就用螺丝刀,把连接电表的几根线挨个拧松动,看哪个拔下来走的慢了,就拔下来哪个,最后拔下来一根或几根线,电表走的慢或不走了,当时杜某在旁边看着,确定后,孙某就走了。
孙某认为,“我没有参与窃电,我走时和杜某说别偷多了,让电业局知道,事就大了。后来杜某带我去过酒店变电所,我一看都弄好了,杜某问我这样行不,我说行,之后就走了。”
证人杜某证实,“2011年年底,酒店的白某总经理找到我,让我偷电,并安排姓孙的电工教我怎么偷电,之后我就开始偷电。孙电工教我用螺丝刀把螺丝拧下来,拔出两根线,这样偷两天的电,再给插上,如此循环。”同时有其他证人证言证明孙某传授其偷电方法。
直到供电部门发现该酒店偷电行为予以报警,相关责任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皇姑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某故意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大厦总经理白某和酒店工程部部长杜某进行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