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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抽检40批次粽子全部合格

时间:2017-05-24

  辽宁抽检40批次粽子全部合格

  消费提示:剩粽子不要反复加热

  近日,辽宁省食药监局抽检流通环节粽子40批次,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脱氢乙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计数、商业无菌共计13项指标,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消费提示:一是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消费者购买粽子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超市、商场、商店,选购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标识齐全的粽子。不建议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粽子。

  二是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对于真空包装或速冻粽子,购买后要注意按照标签所示保存方式保存,保存期限不要超过保质期。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变质。

  三是结合自身情况适量食用。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食用粽子,尤其是豆沙类粽子含糖量较高,肉类粽子脂肪含量较高。此外,粽子是糯米食品,不易消化,高血糖、高血脂患者、胃肠道疾病患者等要谨慎食用,老人和儿童不宜多吃。

  四是食用前应注意卫生安全。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要彻底加热;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复加热;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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