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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在职教师补课被通报 给予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

时间:2019-02-21

2月14日,朝阳市教育局对查处4起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对4名教师及其所在3所学校的相关负责人给予了责任追究。

今年寒假伊始,市教育局通过线索举报,查处了朝阳市第二高中教师连某某、刘某某,朝阳市一中教育联盟教师包某某,朝阳市第九中学教师韩某4名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案件。这4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在职人员校外有偿补课六项规定》等相关政策条款。

鉴于4名违规教师在组织核查时,认错态度较好,积极说明情况,主动上缴违规补课所得钱款,市教育局党组经过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相关教师党内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3所学校校长负有监管不力责任,市教育局对各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学校向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4名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也暴露出我市教师队伍在职业道德、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通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要深刻反思,认真解决类似问题,坚决遏制有偿补课问题蔓延势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教师教育管理,将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层层夯实治理有偿补课责任,始终保持治理的高压态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借鉴先进经验试推行“弹性离校”制度,开放学校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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