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时间内,大连瓦房店男子牟某先后三次对女孩小娜(化名)实施了不法侵犯,导致小娜怀孕并引产。牟某的犯罪行为被警方查获并被送上法院受审。日前,牟某因强奸罪被重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牟某家住瓦房店。其本家亲戚女孩小娜患有中度精神发育障碍。在一个月时间内,牟某利用亲戚关系,在小娜家中先后3次和她发生关系,导致小娜怀孕。
此事起初并未被小娜的父母发现。直到几个月后,小娜的父母发现孩子怀孕,于是报警。牟某也被警方抓获。经大连第七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小娜系中度精神发育障碍;无性防卫能力。小娜所怀胎儿在瓦房店市妇婴医院做了引产手术,经大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理化实验室鉴定,鉴定结果为小娜和牟某是胎儿的生物学父、母亲,亲权指数为1.98×10(17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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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人民检察院指控牟某犯强奸罪,向瓦房店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牟某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强奸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小娜及其监护人放弃对牟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牟某与患有中度精神发育障碍且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牟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小娜系患有中度精神发育障碍且无性防卫能力,对牟某酌定从重处罚。法院近日一审判处牟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