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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召开“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时间:2019-03-12

沈抚新区召开“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3月9日,沈抚新区召开“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全面落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研究部署开展“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动员新区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共同缔造幸福社区,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连茂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贾魏主持会议。

沈抚新区召开“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会上,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章东山作了《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说明。沈抚新区管委会部分部门、街道(经济区)、社区代表和共建单位代表做表态发言。沈抚新区管委会领导向10名“幸福社区缔造带头人”代表授予绶带。

沈抚新区召开“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开展“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事关国家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事关新区群众福祉。《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要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基层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基本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激发共同缔造的内生动力,以共谋共建为牵引汇聚共同缔造的强大合力,以创新治理为目标完善共同缔造的制度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格局,有效促进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携手共建“城乡融合、美丽宜居、智慧便捷、生活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社区,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成果。2019年,全域启动“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奠定幸福社区共同缔造的扎实基础,建成一批群众满意、效果显著的优秀缔造项目,培育8-10个典型试点社区(村);2020年,巩固提升试点社区(村)缔造成果,全面推进“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共同缔造局面;2021年逐步建成“城乡融合、美丽宜居、智慧便捷、生活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社区,形成在全国、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连茂君指出,开展“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是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沈抚新区是大家共同的新区”这一理念的具体行动。沈抚新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凝聚起最广泛的思想共识和共同意志,以更加强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踊跃投身“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

连茂君强调,要实化举措,确保“幸福社区共同缔造”取得最实在的活动成效。开展“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要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为统领,群众是主体,要把握把党的领导延伸到群众身边、把政府服务提供到群众身边、把活动开展到群众身边三个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要夯实加强顶层设计、夯实社区工作、培育共同文化三个基础,积极探索灵活顺畅、行之有效、良性互动的缔造机制,汇聚共同缔造的强大合力。要用好项目、载体、试点三个抓手,提炼出分类创建、民主协商、项目运行、精神培育的成熟模式和长效机制。

连茂君强调,要强化领导,全面形成最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加强领导,将“幸福社区共同缔造”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职责任务,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衔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统筹推进,各地区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互相配合,坚持联动共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营造氛围,强化舆论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作用,持续不断营造“幸福社区共同缔造”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使共同缔造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皆知、人人理解、人人参与、人人喜欢的共同缔造氛围。

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相关负责同志,沈抚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各驻区单位、各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各街道(经济区)班子成员,各社区(村)书记、主任,社会力量和共建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后,沈抚新区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社区居家项目管理委员会、中国民贸民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沈阳何氏眼科近视治疗中心、沈阳农商银行、抚顺银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沈阳工学院、抚顺开发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文博律师事务所等9家共建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围绕“幸福社区共同缔造”主题广泛开展战略合作和共建活动,重点开展社区医疗保健、金融服务、家政便民、健康养老、文化娱乐、帮扶互动、法律援助等活动,共同打造社区综合服务体系,缔造幸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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