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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前辽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增幅7%以上

时间:2019-03-23

7月1日前,辽宁省将完成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增幅在7%以上目标,并按新的标准实施救助。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提供的数据,目前,全省13.0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有4.5万人左右。全省各级民政机关将把余下的8.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对象,围绕兜底保障职能深入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并同当地扶贫部门密切配合,凡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范围,做到能兜即兜、应保尽保。

省民政厅还将加强农村低保调增幅度的统筹指导,进一步落实政策保障,始终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7月1日前,完成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增幅在7%以上目标,并按新的标准实施救助。推进全省深化因病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确保因病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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