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振兴分局花园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有一男子在某写字楼B座12楼女厕所内,用手机偷拍她如厕,被她堵在一个房间里,请求民警速来帮助。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报警女子焦急地守在一个房间门前,称偷拍自己的人刚才跑进这个房间就没出来。
民警立即进入房间,找到卢姓男子。该男子拒不承认在女厕所内有过偷拍行为,民警在他的手机中没有发现偷拍照片,现场的监控视频也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案件调查陷入僵局。
民警立即联系振兴分局相关部门,申请技术帮助,很快就将卢某删除的手机照片复原。在证据面前,卢某承认了自己的偷拍行为。目前,嫌疑人卢某因侵犯他人隐私罪被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女性,在外如厕或者换衣服时,尽量提前检查一下周围环境,多留个心眼儿,特别要注意头顶和脚下的空隙里是否有可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