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报道)近日,省纪委下发通知重申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规定,强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严禁”纪律要求,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
通知指出,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成果,严防国庆中秋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确保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重申强调以下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强化舆论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持续发力加压,及早就“八严禁”纪律要求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信访、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拓展群众监督渠道。要创新监督方式,通过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点穴式检查等方式,深挖细查隐形“四风”问题,对违反“八严禁”等纪律要求、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从快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省纪委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明察暗访。 省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1-12388、0971-8482072 网址:http://qinghai.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