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记者日前从省安委办获悉:今年1月至9月,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专项检查、督导检查、综合督查、明查暗访和集中整治等活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持续稳定向好。
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1月至9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281起,死亡18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0起,下降15.11%;死亡人数减少86人,下降31.39%;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55.56%;死亡人数减少23人,下降60.53%;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持续下降: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建筑业等行业事故持续下降,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235起、死亡135人,同比分别下降17.60%、38.07%;建筑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下降12.5%、15.79%;煤矿、八大行业、铁路运输、农业机械等4个行业领域没有发生较大事故;水上交通、航空运输、渔业船舶等3个行业保持“零死亡”;
全省安全生产水平和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升,反映安全生产水平的四项相对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7个统计单位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其中,果洛州、玉树州2个统计单位没有发生事故。
1月至9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保持双下降,但一些行业和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道路运输业事故多发,全省道路运输业共发生235起,已接近“十二五”平均水平;
采矿业事故“双上升”,采矿业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上升133.33%、125%。其中,煤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上升50.0%;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4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上升16.7%、42.9%;
商贸制造业事故反弹,全省商贸制造业共发生事故23起、死亡26人(含1起较大事故),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8.21%、14.21%,同比分别上升27.77%、13.04%;
个别地区工矿商贸事故持续高发,特别是海西州,事故大幅反弹,共发生事故63起、死亡70人,已超过全省2015、2016两年的工矿商贸事故总量。
省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入10月份,从季节特点看,气温开始降低,空气逐渐干燥,昼夜温差变大,冷暖不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安全生产,各设备和金属构件容易产生锈蚀、扭曲、破裂,容易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各设施、设备和人体易产生静电而引发火灾、爆炸类事故;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地下矿山自然通风减弱,有毒有害气体容易积聚,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从生产生活特点看,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纸张、钢材、石料、煤炭及一些化工原料等市场价格不同程度上涨,刺激着有关行业企业急于挽回亏损,超能力生产愿望强烈;此外,一些非法窝点也可能受利益驱使,死灰复燃,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加。
省安委办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担当意识,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各项工作落实,为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要结合季节特点,突出煤矿、道路交通、人群密集、劳动密集等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有的放矢实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解决“老大难”“硬骨头”的安全问题,切实消除“认不清”“想不到”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要继续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加大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加大事故查处和依法依规追责力度。把大检查转变成严执法、大整改,推动大检查深入扎实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三要结合季节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强设施维护、设备保养、静电防控、通风管理等各项安全工作,严防泄漏、爆炸、火灾和中毒窒息等类型事故发生;
四要把握市场脉搏,结合价格因素,找准重点行业,盯住重点区域,深入打非治违,严防合法企业超能力生产、非法单位暗中经营、被取缔窝点死灰复燃;
省安委办要求海西州、西宁市、海东市等工矿商贸事故高发的地区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查找工作漏洞,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安全基础,扭转被动局势,其他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的地区,则要深刻吸取其他地区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入分析本地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措施,有效防范事故。
省安委办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到彻底治理与关闭取缔相结合、联合惩戒与问责曝光相结合、高危行业与一般行业相结合,推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