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召开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摄影报道) 2月1日,省高级法院在城东区法院召开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暨15家成员单位首次联席会议。省高级法院、省综治办、省检察院、省妇联等15家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及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中级法院,城东区、互助县、共和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西宁市城东区法院试点改革宣传片,听取了三家试点法院试点以来的工作汇报。期间,在智能导诉机器人和讲解员的引导下,参观了家事审判法庭、调解室、心理疏导室、儿童娱乐室、亲子观察室、单面镜室及法庭外文化长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东区法院家事法庭环境优雅,基础设施建设齐全。省综治办等单位畅谈试点改革后的变化及成效,同时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参观西宁市城东区法院家事审判中心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推进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求试点法院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与联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统筹调配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各方资源,发挥整体合力,共同推进我省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继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视频会上提出探索家事审判特别程序,以推动家事程序法的制定。要求试点法院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程序、庭审方式改革等,为我省家事审判改革积累经验。三是继续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我省是多民族省份,在处理涉及民族的家事纠纷中,要求试点法院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实际,研究探索符合我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在改革中,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坚持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坚持走创新道路,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家事审判新方式和工作新机制,为下半年全省法院试点工作的推开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