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日前,西宁市科技、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出台《西宁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西宁市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3000万元的专利资助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工作。
资助内容涵盖专利授权资助、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资助、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资助、专利奖励资助等,全面推动和鼓励西宁地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专利发明工作,加快创新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其中,对上年度在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对上一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6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同一专利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并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最多给予2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每家企业年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办法》规定,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且第一专利权人为西宁市的法人或自然人,分别给予专利权人10万元、5万元奖励经费资助;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且第一专利权人为西宁市的法人或自然人,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万元、1.5万元的奖励经费资助;
西宁市每年还将择优认定10至20家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资金。
西宁市有关部门负责表示,《办法》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高西宁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