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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关停河湟岸带禁养区养殖场29家

时间:2018-04-17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陈郁 报道)3月27日至4月10日,海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2个督查组,对海东六县(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3月29日至30日,省环保厅牵头省农牧厅、省水利厅对海东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办。各县(区)根据省、市督查组的要求,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计划全面关闭148家养殖场。截至目前,已关停河湟岸带禁养区养殖场29家,占任务的19.59%,其中拆除4家。

  据了解,平安区对15家养殖场建立了一场一册“海东市平安区规模养殖场调查表”,现已关停6家养殖场;乐都区对养殖场进行调查摸底、财产登记及关闭补偿预算工作。成立中央第七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第七环境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现已关停5家;互助县对《互助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反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修改完善,并起草了《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通知书》,由互助县法制办审核,法制办经咨询北京市中盈(西宁)律师事务所,提出了审查意见。目前,正在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通知书》,现已有4家养殖场停产;民和县已拟定《湟水河流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方案》和《湟水河流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通告》,现已关停5家,其中拆除4家,1家计划搬迁的养殖场已完成选址工作,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化隆县化隆养殖场测算评估领导小组于4月3日-4日对7家养殖场进行了测算评估工作,现已关停4家,其余3家养殖场的牲畜陆续售出;循化县根据《循化县关于落实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反馈意见的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完成养殖场的一场一方案的制定工作,正在进行2家养殖场的新厂选址、规划等,对已关停的5家养殖场进行督查,确保关停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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