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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惠民工程

时间:2018-04-18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陈郁 报道)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工作部署,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民生、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村(社区)组织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使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不断提高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据了解,该机制不仅可以让基层干部在服务的过程中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提升。而且,通过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有效加强基层组织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能力。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省财政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适当补助的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各地财政部门原则上按每村(社区)每年8000元标准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给予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列专项经费,对部分欠发达地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适当给予支持。同时,省财政会同司法部门制定了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施办法,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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