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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决定任命刘宁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代理省长职务

时间:2018-08-07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崔永焘报道) 8月7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马伟、高华、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刘同德,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张光荣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宇燕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决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9月21日在西宁召开。

  会议决定任命刘宁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接受王建军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刘宁代理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会议还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严金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柏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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