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雒婷 摄影报道) 记者从8月29日召开的“改革发展中的青海农牧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改革开放40年,我省农牧业、农牧区改革与全国同步推进,取得了一系列辉煌成就,广大农牧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红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期“三农”思想指引下,全省农牧业、农牧区改革紧紧抓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以及农垦改革等“国字号”重大改革的契机,加强领导,上下同欲,精确谋划,创新实践,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农村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改革涉及全省35个县(市、区、行委)、277个乡、3420个村、75.17万农户、近868万亩土地。自2014年启动改革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农牧部门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全力投入这项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农村土地重大改革实践中,按照顶层设计要求,各项任务推进有力、有序、有效。目前,全省整体工作已接近尾声。截至8月25日,全省已有30个县、市、区土地确权成果通过了省级验收,19个县已通过农业农村部数据汇交。
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西宁市湟中县作为全国首批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2015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索、敢于创新、精于实践,取得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成果,2017年省委省政府在湟中县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此基础上确定西宁市及泽库、门源、共和、乌兰、大通、互助等一市六县作为整市、整县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目前,各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已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立足我省农牧区实际,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省农牧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农牧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205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28.7%,涉及农户77万户,签订流转合同71万份。同时,还试点建立了县、乡、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农垦改革
作为农垦改革牵头单位,省农牧厅抢抓机遇,全力以赴,对20家农垦单位逐一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研究,全面摸清了家底,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办社会职能改革已基本完成,9所学校和9所医院已完成移交,农场社区建设和其他办社会职能移交也已完成。我省已完成农垦农牧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发证749万亩,完成率达91%,农垦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2017年年度评估结果名列全国第二。
与此同时,农牧业信贷担保平台建设、草原规范化流转、牧区藏系羊牦牛保险试点等改革工作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其中,草场流转面积2.56亿亩;省农牧厅还在18个县开展了藏养牦牛保险试点,承保藏羊503万只、牦牛324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