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樊永涛通讯员谈林明摄影报道) 日前,青海省河长制办公室下发《关于青海省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就全省4个督查组在河长制暗访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列出清单,要求各地专项整治,全面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履职能力。
“水体有臭味,有排污口,现场人员不能说明具体情况。”“有些河段存在大量建筑生活垃圾,乱搭乱建临时建筑。”“部分巡查发现问题无处理结果或后续佐证材料,痕迹管理不闭合。”“河长公示牌监督电话不是河长办固定电话,电话接听人员对业务工作不熟悉。”督查组认真梳理通报了23个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河长治以来各地河湖环境、生态、安全总体有明显改善,但依然存在制度落实不严,责任意识不强,推进不力,存在违法违规、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
对此,督查组要求各地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调查核实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深挖问题找根源,举一反三抓落实,全面排查河湖管护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河湖管护常态化,真正实现河长治、湖长治。
《通报》强调,下一步,省河长办将组织开展对水利部暗访和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届时对还未整改问题进行曝光,确保各地整改到位,严防问题反弹。
《通报》要求各地要将“清四乱”和清河行动作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任务,组织执法打击和清理整治,加强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确保河势稳定、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要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各项工作制度,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对基层河湖长履职培训,做到河湖长培训全覆盖,增强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