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雒婷 报道) 9月12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加快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依照《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省批准3个实验室为2018年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
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为:青海省页岩气资源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青海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青海省新能源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
根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新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学科领域发展的需求,开展以基础和应用为主的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为相关学科领域、行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培育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及学术带头人,建设专业知识和年龄结构合理,科技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科研队伍。同时不断改进和逐步完善运行机制,整合科技资源,凝炼研究方向,加大投入,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改善科研条件,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