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6月6日,乌兰县柯柯镇卜浪沟村一只受伤的狼崽,得到了及时求助。
当日,乌兰县柯柯镇卜浪沟村村民宝力德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及时上报给当地护林员和县森林公安局。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察看后,确认是一只年幼的狼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受伤狼崽已被送往省野生动物救护站。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不断深入,乌兰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形成常态化,多项有效措施强化宣传发动工作,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普遍增强,出现了一批像宝力德一样的农牧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建设野生动物救护站3处,救助各类野生动物10余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