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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青海 放心消费”创建促我省消费者高品质生活

时间:2018-11-29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 今年以来,青海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大美青海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品质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工商局组织全省29家成员单位召开了青海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订了《“大美青海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统一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创建目标,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创建内容、职责分工、创建指标,督导各部门加强对本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部署,围绕各自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充分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提供机制保证。

为顺利推进“大美青海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省流通环节商贸领域大中型商超、商贸街区、市场、网店、汽车4S店等五个行业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定印发了《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流通环节商贸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工商局流通环节商贸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创建标准和要求。计划3年内,在全省流通环节商贸领域培育50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导经营者主动建立自律诚信制度、社会评估评价、商品质量管理、消费投诉处理、首问责任、赔偿先付等五项消费维权制度,积极构建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机制,努力形成主体自律、信用约束、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格局。

省工商局组织召开了全省流通环节商贸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从盯牢主体自觉抓落实、强化监管履职抓落实、创新机制方法抓落实、明确工作责任抓落实等四个方面,对创建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创建目标和职责分工。各地党委政府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高度重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构建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协作为一体的消费维权共治新格局。省工商局会同西宁市政府11月7日组织召开了西宁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使创建活动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组织召开承诺会23场,培育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单位51家,其中西宁市30家,海西州6家,海南州12家,果洛州3家。

为深入推进“大美青海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丰富创建活动的文化和内涵,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工商局设计制作了“青海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LOGO)”,并积极协调各新闻媒体,制作了大美青海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短片,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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