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包拓业报道)近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为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采购,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有效供应和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负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青海省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开展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工作。
据了解,县域医共体内牵头医院是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的主体,由牵头医院组织开展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带量统一采购工作。坚持“全省一个平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原则,实行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目录、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采购价格、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建立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医用耗材采供新机制。
《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的现实意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任务落实,加强督查指导,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工作取得实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