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樊永涛报道)近日,水利部公告了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我省在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列居第21位,较上年度提升7位,为考核年度内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提升幅度较大的3个省份之一。近年来,我省高位推动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开展“水利管理年”活动,强化质量措施,推进质量强省,质量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实施了“省水利厅贯彻落实质量强省战略实施方案”“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省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责任的通知》,并将水利建设质量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了专项检查、稽察、考核、督导和“水利管理年”活动,落实质量责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为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强质量全过程控制。市(州)级质量监督机构实现了全覆盖,水利工程第三方检测率达100%,质量“飞检”工作全面开展。在水利建设中,全面落实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强化质量过程控制,充分发挥省级科技推广中心站、重点实验室和专家团队的作用,围绕关键性技术问题,在引大济湟工程建设中采用双护盾TBM施工,成功解决了隧洞围岩高应力、大断层、大埋深等罕见技术难题,在西干渠、蓄集峡水利枢纽建设中运用智能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等,有力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
三是重视质量问题整改。针对水利部历次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和稽察情况反馈意见,召开全省质量推进会,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加大复查力度,狠抓整改落实,有效提高了稽察整改绩效。
四是强化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强制性条文宣贯、信用信息管理及信用评价、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培训,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等专题质量活动,同时采取政校合作、定向招生、专班教学、优先安置的“订单式”水利人才培养模式,为玉树、果洛、黄南等藏区培养水利专业人才,加强了基层水利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