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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一起有组织操纵拐卖聋哑人实施扒窃犯罪集团案件成功告破

时间:2019-04-11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朵海平 报道)4月9日,西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据记者从现场了解到,近日,西宁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第737、738号、青海省公安厅第9号督办的“12·17”专案(有组织操纵拐卖聋哑人实施扒窃犯罪集团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27人,涉及西宁市公交车扒窃犯罪案件6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余元,追回赃款3万元。

2017年,西宁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针对西宁市公交车上聋哑人扒窃犯罪案件频发的实际情况,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12·17”专案组,全力打击聋哑人在公交车上扒窃的犯罪活动。行动期间共抓获10名聋哑扒窃嫌疑人。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身份信息、代号、作案方式,以及在西宁市公交车上伙同其他集团成员盗窃多起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这个特大盗窃集团的组织架构及其他团伙集团成员。

通过进一步审讯,查明该集团是以“杨某、邵某健、王某达”三人为首,操纵、拐卖、逼迫聋哑残疾人犯罪的特大盗窃集团,该犯罪组织架构层级清晰、分工明确,而且在赃款分成、教唆犯罪、传授扒窃方法等方面有奖惩制度。第一层是以杨某、邵某健、王某达三人为团伙老大,他们主要负责扒窃人员的招募、管理和到全国各地进行扒窃犯罪人员的安排。在具体实施扒窃时,主要是通过下层骨干成员遥控指挥,组织策划整个扒窃集团在全国流窜的行程,定线定地域。利用聋哑人的弱点,通过恐吓、威胁控制聋哑人进行扒窃。第二层是以徐某新、朱某昌、陈某为骨干成员,负责日常管理。主要制定实施严厉的惩罚措施,规定每个成员每天上车扒窃的数额任务,扣押其集团小组成员的身份证、残疾证、电话等,向团伙成员提供几十元不等的零钱作为每日作案的公交车费、餐饮费,负责该集团小组在每一个地域(城市地区)落脚点出租屋的安排,扒窃公交车线路的安排、扒窃小组的搭配、小组成员吃住行的开销,并收缴集团成员的每日扒窃所得赃款,上交杨某、邵某健、王某达。第三层为每日上车的盗窃小组成员,每组一个小组长,负责带领小组成员上车扒窃,监督每组成员每日扒窃金额,并带队上车实施扒窃,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叉结伙作案。

在案件情况清晰明了后,交通治安分局专案组对涉案的其他集团成员开展了全面抓捕工作,专案组民警先后转战陕西咸阳、云南宣威、安徽合肥、滁州、阜阳、蚌埠、芜湖、江苏南京、无锡、张家港等地实施抓捕,历时一年多的摸排、蹲守、抓捕、审讯工作,2019年2月20日,该集团的最后一名骨干分子李某被抓获归案。至此,长期盘踞在西宁市的特大聋哑人犯罪集团被一网打尽,共抓获涉案人员27人,涉及西宁市公交车扒窃犯罪案件6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余元,追回赃款3万元,“12·17”有组织操纵拐卖聋哑人实施扒窃犯罪集团案件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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