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 包拓业 报道) 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东市两级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严打态势,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去年12月以来,海东市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13件88人,一审审结10件72人,二审审结3件28人,一审案件中3件21人被法院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群众、为非作歹的恶势力团伙成员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东市两级法院在审理涉恶案件过程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始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在涉恶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针对基层法院辩护律师不足的问题,海东市中院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达成涉恶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共识,确保涉恶团伙案件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为了统一执法思想,继去年6月25日在化隆县组织召开为期两天的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之后,今年1月15日和3月26日在乐都、化隆开庭审理涉恶案件时,组织各县院主管刑事副院长、刑庭庭长、主审法官等参加旁听,并召开培训会,针对基层法院对正确定罪量刑的模糊认识,结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从全市法院审理、督导恶势力团伙案件的审判经验欠缺和不足出发,就办理恶势力案件时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进行多次培训学习,提高了刑事法官的认识,为今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