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包拓业 报道)4月1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开展年度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司法作风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对全省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今年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高级法院的工作报告通过率达98.17%,创历史新高。但是,随着案件量的不断增大、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持续关注,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是省高级法院两项重大年度工作安排,旨在发现并推动解决全省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司法作风、内部管理、司法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近日,省高级法院对2019年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工作作出了专门的安排部署,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审务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19年司法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审务督察共分五个阶段,即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察检查、反馈整改、总结通报,《方案》要求省高级法院对各中级法院督察全覆盖,各中级法院对辖区基层法院督察全覆盖。省高级法院对各中级法院已经完成了一轮司法巡查,解决了一些司法改革、司法责任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取得了预期成效。今年是对各中级法院的新一轮司法巡查,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工作需要,省高级法院决定对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并对2018年进行专项司法巡查的海西、海南、海北、果洛4个中级法院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通过审务督查、司法巡查“两个抓手”,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传导压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院,确保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今年,审务督察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履行审判执行等工作职责方面的问题、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日常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司法政策、改革举措、工作安排方面的问题。司法巡查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履行审判管理职责情况、重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院要求情况、对2018年司法巡查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扎实有效的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活动,督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清醒认识到辖区法院在履职尽责、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清醒认识到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通过全方位、全过程督察“体检”和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促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持续推进全省各级法院各项工作提升和司法作风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