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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首月青海企业享受340万减税红利

时间:2019-05-14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 朵海平 报道) 5月13日,记者从西宁海关获悉,进口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实施首月,全国海关共为青海省企业减征进口增值税340万元,西宁海关为企业进口货物减征进口增值税144万元。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海关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受益于此次改革的进口商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增值税由16%降至13%,主要涉及原油、电解铜、锌锭、各类矿产品和机械设备等;另一类为增值税由10%降至9%,主要涉及液化石油气、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动物及动物产品和农业机械等。

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有效降低了进口企业的税务成本,减少了资金占用,特别是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的企业,直接享受到了新一轮增值税改革带来的红利,也使加工贸易企业生产成本降低、利润增加,为企业提升管理、研发创新、开拓市场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该新政的实施,利于企业良性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使得我省企业的进口意愿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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