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 崔永焘 报道) 5月1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带队赴省民宗委调研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进行实地考察。
刘同德强调,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八个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二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共同责任,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三要深入学习贯彻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四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工作报告。要充分认识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工作报告的重要意义,找准专项工作报告的针对性和侧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做到早研究、早安排,确保这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