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崔永焘 报道)7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栗战书委员长相关讲话精神,通报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向政府部门移交执法检查问题清单,听取受委托地区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安排部署后续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刘同德出席并讲话。
刘同德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青山绿水优美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要落实好习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指示要求,把水污染防治的法定职责履行好、落实到位,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方位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和公众在水污染防治中的作用,让守护清水绿岸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精准细化、可操作性强的优势,织密织牢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责任担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清水绿岸,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