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记者樊永涛报道) 9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就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我省藏医药发展与成就做相关情况介绍。
70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藏医药发展,不断加强立法和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青海省发展中医藏医蒙医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我省藏医医疗、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长足有力的发展。
藏医医疗体系健全
新中国成立之处,我省从民间、寺院陆续召集了一些藏医药人员,建立了藏医医疗和科研机构。改革开放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省委省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扶持和促进民族医药发展,把完善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持续加大投入,统筹区域布局,扎实推进各级各类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
目前,全省6个民族自治州全部设有州级藏(蒙)医医院,81%的县设立了县级藏(蒙)医医院。2018年,全省共有公立藏(蒙)医医院28所,占全省医院总数的27%。以省藏医院和州级藏(蒙)医医院为龙头,分别建立了省、州级藏医医联体,并鼓励有条件的县级藏医医院牵头建设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已建成和在建的中藏医馆437个(藏蒙医馆184个),实现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设了6个州级藏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藏医适宜技术。
藏医药人才传承有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省涌现出大批医德高尚、技艺精湛的优秀藏医专家,省藏医院尼玛老师成为我省首位“国医大师”,成为青海省第一位获此殊荣的藏医药领域专家,桑杰荣获“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
目前,在全省范围评选出“青海省名藏蒙医”9名。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先后挂牌成立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和全国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全国名老藏医传承工作室11个;实施全国和省级名老藏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继承人58人。积极开展藏医药院校教育培养工作,青海大学藏医学院于2006年获批藏医学博士学位授予点,现已形成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为一体的藏医学高等教育办学新格局,从建院以来共培养藏医博士22人、硕士103人,本科1690人。实施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共培训藏医住院(全科)医师189人。截至2018年底,全省藏医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人数4307人,人才支撑事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藏医药科研创新领先
我省各级藏医医疗、科研及生产机构,不断加大临床技术、特色疗法、药物炮制的研发力度,在藏药复方研究、藏药质量标准研究、藏医疾病诊疗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目前,藏医药科研成果名列全国藏区前茅,承担完成各类科研项目(课题)100余项,取得科研成果20余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7项。“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青海,标志着藏医药科研进入国家技术创新体系行列。制定实施了《藏医疾病诊断疗效标准》《藏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等多个藏医药行业技术标准。编写的“21世纪藏医药本科教育规划教材”结束了全国藏医药专业本科没有正式教材的历史。实施藏医药文献数字化工程,建成13个藏医药专业数据库和青海省藏医药信息网络平台。
藏医药文化自信增强
不断加强藏医药传承保护和文化建设,先后抢救搜集藏医药古籍文献2000余种,整理出版1700余种,翻译出版藏医药经典文献20余部。
目前,编纂完成《藏医药经典文献集成丛书》《藏医药大典》《四部医典曼唐详解》等重大藏医药文献,其中《藏医药大典》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各级藏医医疗机构通过开展藏医非药物疗法、设置古籍文献收藏室、藏药标本展览馆等,加大藏医药文化传播、普及教育,推动藏医药文化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省藏医药文化博物馆作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面展现了藏医药的悠久历史、独具特色的理论和技术体系,成为传播民族文化的重要窗口。“藏医放血疗法”等4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定印发《关于促进青海省中藏医药康养旅游的指导意见》,推进融中藏医药文化、康复、养生、中藏药药用植物科学考察及旅游于一体的中藏医药健康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