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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模式

时间:2020-03-09

青海新闻网·大美客户端讯(本网记者陈郁摄影报道)疫情防控期间,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模式。3月9日,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钟涛就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具体政策措施接受本网记者采访。

  问:政务服务事项如何实现“网上办”?

答:办事企业和群众请登陆“青海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qhzwfw.gov.cn),自然人和法人可通过网上注册登录,到相关部门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后,即可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

问:政务服务事项如何实现“掌上办”?

答:办事人员可扫描二维码下载“青松办”手机APP,并进行注册登录,按部门搜索或按主题搜索到办理事项后,可在手机上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办理。

自然人和法人在青海政务服务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可以在“青松办”手机APP上使用该账号和密码登陆使用。

问:政务服务事项如何实现“快递办”?

答:疫情防控期间,如需确实要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建议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邮政快递进行“不见面”审批,可将全部所需申请资料通过邮政快递邮寄至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相关进驻窗口单位进行办理,窗口办结后将办理结果寄送到办件人手中。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引导台韦天南(收)

问: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大件运输超限许可采取了那些便民措施?

答: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重大项目开复工工作,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在办理大件运输超限许可过程中,对于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货物运输临时取消了起运前现场勘验和多部门联合审批签字事项,这两个环节的取消压缩了两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为重大项目开复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施工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问:疫情防控期间出省木材运输如何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出省木材运输依旧采取不见面审批,申请人可在青海政务服务网上提交资料进行申报。另外考虑有些到边远地区办事群众的实际困难,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延伸服务,在电话咨询事项时主动将窗口工作人员的手机号告知办事群众,并且添加微信,办事群众可提前将市(州)、县(市、区)开具好的木材检疫证,拍照片发送至窗口工作人员手机上,办理好木材运输证后,工作人员通过邮政快递将木材运输证寄送到办事人员手中,避免了办事人员来回跑,政务服务大厅也减少了人员聚集的机会。

问:办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审批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卫生健康委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采取“特事特办”,坚持“随到随批”,对各市(州)、县(市、区)疾控中心在符合标准、条件和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许可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当场审核、立等可取”和“延时预约服务、延时值班制度”等服务,先运输,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1个工作日办结,支持申请单位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

问:省农业农村厅窗口在助力备耕春播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1、许可证照续展。农药、肥料、饲料生产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书到期或超过续展申报期,且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续展登记申请的,可延期提交。

2、简化审批手续。涉及饲料生产和饲料添加剂的事项,无法开展现场检查、抽样和复核检验的,将临时免除样品复核检验程序,予以按时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审批事项,不能按时提交市(州)、县(市、区)书面审核意见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限期补交”。

3、优化审批流程。(1)牧草种子生产和经营行政许可事项,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材料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在网上作出审批决定,疫情结束后,申请人应当补报纸质材料备查。(2)对来自重点疫区的种子种苗、种畜禽生产经营的事项申请,无法及时提供纸质申请材料及市(州)、县(市、区)书面审核意见的,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提交其他申报材料,省农业农村厅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允许申请人后期补报纸质材料。

问:疫情防控期间,矿业权到期延续如何办理?

答:根据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矿业权到期延续有关问题的公告》,对在2020年2月—4月陆续到期的70宗矿业权,因疫情防控暂时无法报送延续申请材料的,仍视为有效矿业权。矿业权人可待疫情防控解除后三个月内将延续申请材料按规定报送至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自然资源厅窗口进行办理。

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障重点项目和应急物资设施招标采购?

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支持和保障涉及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国家或省、市(州)重点项目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进行。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如何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

答:减少各类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实行网上办理、文件邮寄传递等方式分类开展不见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律实行远程在线开标评标;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所有项目招标文件均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及下载,确需纸质文件的采用邮寄方式获取;评标专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自行在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在线抽取,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CA数字证书网上申请、递交、审核资料,容缺受理,介质发放以邮递方式送达,不需到现场办理。

问: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异议、投诉如何受理?

答: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的异议、投诉都要求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不需到现场进行异议、投诉。各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在网上发布异议、投诉受理的邮箱、联系方式,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

问:到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需要注意什么?

答:如确需要到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请您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口罩进入政务服务大厅,运用“疫情防控智能化人员管控系统”,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读取身份证信息,做好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工作,经过测量体温和清洁消毒后快速进入大厅。在外省休假返宁和省外进青人员,应向社区报告后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相关措施,居家隔离期满后请携带由所在社区和疾控中心出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通知书》,经过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组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大厅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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