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虎
我省作为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加强排查,严防疫情输入依然是目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持续做好来自重点疫区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控。严格按照现有政策实施管理,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二是持续强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压实用工单位主体责任,进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既要严防疫情输入,也要优化工作机制方便复工复产。三是严格来华(回国)人员排查管控。进一步加强海关、边防检查、出入境检验检疫、外事办、卫生健康、公安、机场、火车站等部门联动,做到无缝衔接,严密做好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病例转运、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和信息反馈各项工作。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显得更加重要。我省医疗机构继续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全面落实院感防控主体责任和医务人员相应责任,强化全员培训,从严做好医院内部风险防控、探视人员管理、预检分诊管理、发热门诊建设管理、医务人员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院感防控措施,严防在医院发生聚集性疫情;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工矿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登记等管理制度,开展用人单位人员健康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六项制度”,充分发挥学校疫情监测队伍、疫情防控督导队伍、疫情应急处置队伍等“三支队伍”,做好开学前准备和开学后监测工作,筑牢疫情监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三道防线”,把好返校前的摸排关、入学当天的检测关和正常开课期间的日常监测关等“三个关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采取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相关工作人员和入监干警职工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
同时,在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方面。我省将继续加强对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来华(归国)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返校师生和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管理,夯实社区联防联控基础,落实单位(行业)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排查追踪、医学观察、健康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服刑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不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监测网络,落实好首诊医生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规范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临床标本采集送检和实验室检测、生物安全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充分做好医疗救治准备。按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强化社区和农村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这两大环节,尽最大可能切断传染源,尽最大可能控制疫情波及范围。
目前,为抓好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我省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服务区等继续设立留验站,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等措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严格限制客流量;酒店、宾馆等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各类公共场所要督促指导员工、顾客做好佩戴口罩和勤洗手等个人防护,严格实施“健康码+体温测量”管理,有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处理;科学指导对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社区和学校等场所的消毒,防止过度消毒。
下一步,我省始终保持对疫情的高度敏感性,全面落实“四早措施”,当一旦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派出由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消毒、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的省级疫情应急处置指导组,与当地防控人员一起,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科学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