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崔永焘 报道)日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登记审批环节、服务环节、监管环节、防控环节出台15条措施,全力支持我省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登记审批环节4条措施:
推行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办理——为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咨询办”服务。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众服务”平台提供涵盖全类型、全业务、全流程的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通道;公开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和联系人,推行双向邮寄办理、预约实体窗口现场办理、远程咨询办理;对医药企业登记注册在1个工日内办结。
放宽变更登记时限——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允许延期至国家解除疫情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企业锅炉司炉工、水化验人员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超期的,其有效期可自动延期,待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复审换证。
实行药械注册生产并联审批——对涉疫药械的许可申请,按照“对口服务、专家指导、驻厂监督”的原则,实行注册材料“电子申报”、注册过程“专人跟踪”、产品检验“即收即检”、技术审评“随到随审”,实现联审快批;合并产品注册与生产许可流程,推行注册核查、检验检测、技术审评、生产许可“四同步”,做到标准不降低、服务超前行、效率再提升。
实施药品(械)承诺许可制——对质量体系未发生重大变化,申请换发许可证、首次恢复生产、关键设施设备变更、药品补充申请等事项的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承诺许可制,延后现场检查,1个工作日办结;对销售医用口罩企业实施先上架销售,后申请备案凭证。
服务环节4条措施:
助力企业融资——支持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股权质押、专利质押、动产抵押融资。对申请办理股权质押、专利质押和动产抵押登记的,实行即来即办,当场审核,当场办结。
开通绿色检验通道——开启应急快速检验检测通道,对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送检样品主动对接,收样后即时启动检验检测,第一时间出具检测报告(微生物限度和无菌检查等需要时间确认结果除外);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性检验,随报随检,压缩检验报告出具时限,及时协助使用单位整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免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性检验费用。
优化计量技术服务——建立计量器具检定绿色通道,及时解决企业急需的红外体温测量仪、计量器具等检定校准服务需求;对到期的有关计量标准器具,经所在单位自行核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可适当延长有效期。
合理评定信用等级——在复工复产期间,因被列入异常名录而影响复工复产的,经企业申请,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审核方式,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因疫情影响无法通过登记场所或经营场所取得联系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监管环节4条措施:
统筹复工防疫工作——指导药品(械)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加大力度复产能、保质量,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实现。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严把药械质量安全“三关”。在生产环节,严把原料入厂关、生产过程控制关、产品检验放行关;在流通环节,严控购进关、储存关和销售关,确保疫情期间药品质量安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新审批药械、血液制品、抗病毒类药品、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体外诊断试剂等疫情防控重点品种的事中事后监管,随时跟进掌握企业动态,强化产品抽检和质量监测,对防疫药品生产品种全覆盖抽检,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督促其合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加大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排查特种设备隐患,强化隐患管控措施,对隐患整治实行闭环管理,做到“不安全、不开工”。
防控环节3条措施:
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指导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实行员工健康晨检监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对省外来青务工或来企调试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指挥部统一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相关报备和隔离手续。
做好工作场所防控——指导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场所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开展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消杀,保持良好通风,严防疫情输入。开展错峰错时上班,严防聚集性感染。
强化防控宣传教育——指导药品(械)生产经营企业设立专兼职疫情防控人员,加强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强化员工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使用疫情防护设备,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4个环节15条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更好服务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