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发玉
杨发玉介绍,2月2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第15号通告,指出将开学时间推迟到3月9日以后,分学段、分地区、错峰错时陆续有序开学。关于延期开学主要基于学校外部环境、校内准备工作、校园防控力量、疫情防控物资4方面考虑。
目前,我省社会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省际间的客运交通、区域间的公共交通、校外餐饮、学生用品等服务行业逐步恢复。中小学教学用书已经全部配送到县,98%的中学教师已经返校到岗,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已修改完善,校园疫情防控相关制度也已建立和完善。针对校园疫情防控物资情况,省政府已经作出安排部署,要求防护物资物品、医疗卫生力量、交通执法保障等向学校倾斜,提高物资筹措效率、满足学校防控需求。
同时,考虑到高校外省籍学生较多,输入性防控风险较大,小学生自控能力较弱、学前幼儿缺乏防控意识等因素,先期安排了学业压力较大、自控能力较强的中学生开学。后续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研判,再明确高校、小学、幼儿园的具体开学开园时间段。校外培训机构在幼儿园开园前暂不能开始线下培训,以免学生交叉聚集。
关于开学后的校园疫情防控,全省教育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第15号通告,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区域防控级别降低、校园防控措施不降”的要求,与各部门加强衔接配合,协同作战、整体推进,加强校园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全力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坚决守住校园一方净土。
为压实工作责任,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在省级层面,省教育厅建立了厅领导联点督导制度,每个厅领导联点一个市州和高校;印制了《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学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市州层面,落实好监管责任,对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审核。在县级层面,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县政府和教育部门领导联校包片督查指导制度。在学校层面,加强学校与政府各部门、与学生家长和与校园周边的“三个协同”,健全落实晨午检等“六项制度”。在教师层面,落实好教书育人责任,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学生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