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虎
目前,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做好疫情监测,坚持关口前移,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坚决把好返校前的摸排关、入学当天的检测关和正常开课期间的日常监测关,落实好师生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如发现异常情况,做到立刻报告,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控的底线,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青海省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依法科学、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区施策、分类实施”的原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案、定岗定责、健康监测、疫情报告、人员管控、环境整治、通风消毒、健康宣教、心理疏导、物资准备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真正做到应急处置有案可循,有规可依,处置科学、应对高效,有效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
根据省指挥部工作安排,省卫生健康委已抽调8名防控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专业人员,与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疫情防控督导组,分赴8个市(州),督促各市(州)教育系统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建立防控队伍、储备防控物资等各项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整治和通风消毒工作;对疫情防控人员、经费、物资未落实,内部疫情防控制度、方案不完善,校园环境整治不彻底,师生健康防护等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开学、开课。
省卫生健康委与省教育厅已共同组建校园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按照以县(区)为主体,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开学复课的所有学校进行巡回指导,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六项制度”(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不能按时到校及身体异常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和坚持情况,指导学校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场所通风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并对学校师生和防控人员开展基本防护知识和各项预防指南、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的培训,做到指导全覆盖,不漏一校一园,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省卫生健康委已组建5支分别由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专业消杀、医疗救治、传染病执法监督等业务骨干组成的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导组整装待命。各市(州)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当地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青海省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指导、配合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做到及时、科学、精准,严防疫情扩散。
同时,为了高效、有序推进开学复课工作,省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行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制度的通知》,在全省实行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制度。在青海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无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因复学需要跨县域出行的人员,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在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健康通行卡与身份证(户口簿)同时使用,有效期5天,持卡人省内一律通行,不再实施隔离观察。健康通行卡将有效解决健康状况难查验和跨县域人员重复隔离的问题,极大地方便有复学需要的人员,节约防控资源,提升防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