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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毒品犯罪案件上升

时间:2017-06-26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摄影报道) 6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2016年全省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情况,并公布两个典型案例。

  2015年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15件402人,2016年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76件450人,同比增长19.37%,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

  我省毒品案件主要集中在西宁、海西、海东。西宁两级法院审结的案件占全省毒品案件的四分之三以上;黄南、果洛无毒品案件。

  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祁国庆介绍,毒品涉案人员中无业人员居多,文化程度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受到毒品暴利驱动,出现毒品再犯上升的趋势。此外,有部分外地无业人员,受巨额利益驱动,也参与到非法买卖毒品犯罪活动中。据统计,2015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66人,其中,无业人员228人,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总数的85.71%;2016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88人,其中无业人员332人,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总数的85.57%。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中无业人员占很大比例,这些人好逸恶劳,游手好闲,崇尚高消费,但又不想用自己的劳动提高生活质量,而是为了满足自己欲望,不惜铤而走险,走上贩毒道路。”祁国庆介绍。

  2015年、2016年我省法院审结毒品案件主要涉及罪名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2016年全省法院审结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294件,审结非法持有毒品案件59件,审结容留他人吸毒案件21件,这几类案件在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所占比重大,且案件数量有所增长。

  据介绍,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仍然是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毒品类型,涉毒案件涉及毒品(包括限制类精神药品)种类主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等)、氯胺酮(俗称“K粉”)、MDMA片剂(俗称“摇头丸”)等。甲基苯丙胺毒品犯罪数量大幅度增长,新型毒品也层出不穷。冰毒容易制造,吸食者似乎不清楚它的危害,而且目前缺少对抗冰毒成瘾的药物。冰毒已逐渐取代海洛因成为最广泛使用的毒品。

两个典型毒品犯罪案例

  一、闵某某运输毒品案

  (一)基本事实

  2014年10月下旬,罪犯闵某某和黄某某(在逃)前往云南省大理市购买两件“观音”花瓶,10月29日,二人将上述花瓶及一笔筒型花瓶通过物流寄至我省西宁市。11月12日9时许,闵某某在取花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人员从花瓶底座内查获黑色胶带包裹的块状疑似毒品物16块。经鉴定,16块疑似毒品物净重11218克,均含有海洛因成分,含量约70%。本案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闵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裁判结果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闵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简要分析

  闵某某明知是毒品而伙同他人采用物流寄递方式非法运输海洛因11218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数量巨大,论罪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同案人黄某某在逃,不能排除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主要地位和作用。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具体情况以及毒品尚未流入社会,对闵某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二、马某某贩卖毒品案

  (一)基本事实

  2014年12月3日,我省循化县公安局根据掌握的线索,在该县道帏乡大力加山隧道南口将乘车途径此处的马某某抓获。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黑色提包中搜出以红色塑料袋包装的毒品海洛因疑似物1袋,经鉴定为海洛因,净重160.1743克。

  本案经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马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宣判后,马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裁判结果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马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

  (三)简要分析

  马某某明知是毒品,为牟取非法利益,向他人购买海洛因净重160.1743克,为贩卖毒品而购买毒品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其行为己构成贩卖毒品罪。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新犯重罪,属累犯,并多次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又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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