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月16日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自2月17日凌晨起除西宁、海东、海北等3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16个入青省际检查点外,其余省内高速公路、国省道路主线上的检疫检查站点逐步撤回,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应急运输、春耕备产车辆和人员流通。
2月21日国务院全国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为全力做好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按照货运零阻碍通行、客运有序恢复的总要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撤销辖区内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检疫站点,打通“最先一公里”和疏通“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保障货运全程“零障碍”,切实保障物流运输路网畅通。省公安厅同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撤站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不讲条件、不怕困难,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主动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27小时完成了撤销检疫检查点的任务。截至23日21时,全省181处疫情防控检查站已全部撤销,其中,高速公路检查点33处,国省道检查点84处,县乡道路检查点57处,火车站、汽车站检查点7处。实现了我省高速公路封闭出入口开通率100%、高速公路检疫站点撤销率100%、国道、省道检疫站点撤销率分别为100%。公安部对我省撤站工作给予了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