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朵海平 报道) 近日,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朱建娜等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席伟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丁宇翔等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其中我省祁连县人民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玉树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宋春花获全国优秀法官,贵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乔莉芹、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伊海龙、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裴淑文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