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日前,青海省检察院与省邮政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邮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构建检邮协作联动机制,依法督促邮政寄递企业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切实维护邮政通信和寄递用户身份信息安全,保障邮政业寄递物流渠道安全畅通。
《意见》强调,要通过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邮政管理职能作用,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生产作业场所的各项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加强防疫工作保障;要妥善办理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非法扣留他人邮件、快件,任意毁损邮政设施,以及利用邮件、快件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要依法办理寄递企业使用有毒物质、发泡聚苯乙烯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危害的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的案件;要妥善办理寄递企业违反寄递详情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未定期销毁已使用的寄递详情单,造成寄递用户身份信息泄露的案件。
《意见》指出,要重点针对快递营业场所、从业人员、运输车辆、寄递验视、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可能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的协作配合,健全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强化诉讼过程协作和提升检察建议实效等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在执法司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努力实现检邮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检察机关要采取磋商、召开圆桌会议、事后回访等方式,积极帮助邮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不断凝聚检邮协作合力。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助推建立高效、灵敏、协同的邮政寄递执法机制。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联合宣传机制,重点针对寄递渠道存在的非法运输野生动植物、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个人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寄递企业和寄递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和释法说理,督促寄递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寄递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