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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引领作用

时间:2021-02-24

1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宁市政府、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互助土族自治县7家单位和地区的相关负责人,围绕“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双胜利”主题作新闻发布,直击热点难点,回应社会关切。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陈郁 樊永涛 朵海平 报道)2020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法规7件,打包修改法规54件,继续审议的法规5件,审查批准自治州自治县法规条例16件。较好地发挥了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据青海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牧飞介绍,2020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年度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将鼠疫防控条例从调研项目调整为立法项目,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新增为立法调研项目,并对涉及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对289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拟立法、修法和废止的工作思路。

起草《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草案)》,制定出台《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审查批准了《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制度保障,得到各方面肯定和好评。

近年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以立法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人大工作和立法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对涉及面广、各方面关注度高的重要法规案,坚持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通过。从立法论证、立法协商、立法调研等方面入手,全链条全过程听取和吸纳专家学者、立法基地、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为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通过前评估;为全面掌握法规实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委托第三方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开展了立法后评估。总结提炼立法基地成立以来的工作成效,出台了《青海省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范》,健全基地高质效咨询服务供给的工作机制。围绕机构改革、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改革要求和民法典在我省的有效实施安排,先后4次对现行有效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突出解决与上位法、中央精神和时代要求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并对涉及生态环保、民法典方面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修改,专项清理提出拟修改法规27件,维护了法制统一。为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及时将我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列入省委改革项目,规范了备案审查范围、程序、标准及处理办法等内容,完成省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总验工作,将所有依法担负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环节全部纳入信息平台,实现了备案审查信息化,全年完成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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