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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加快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时间:2021-03-21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崔永焘报道)3月17日,记者在青海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全面实现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农牧民按城镇居民予以救助。

全省将改革管理服务手段,完善精准化社会救助,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构建低保对象和特困对象为主体的核心救助层,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并按实际需求给予专项社会救助;构建以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为主体的重点救助层,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构建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困难导致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为主体的普惠救助层,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给予受灾人员救助,全面构建综合社会救助格局。

创新救助方式方面,全省将推行“资金十实物十服务”救助模式,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救助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信息、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群众期盼的“候鸟人”“农民工”社会救助待遇等问题也将有较大改观。全省将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2021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农牧民按城镇居民予以救助,健全城镇解困脱困政策机制,加大城镇低收入群体救助力度,适当扩大城镇低保覆盖面,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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