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王柯岚 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关于“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的讲话精神,以及民政部等六部委作出的“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从今年4月起,青海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系列措施,积极推进为期4年的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动员部署 明确目标
自2017年4月中旬起,青海省民政厅会同青海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青海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开展专项行动重大意义、阶段任务及115项对标检查的具体指标,要求各地民政局重点围绕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大检查、大整治。
填报系统 自查自纠
省民政厅举办全省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管理员培训班,指导各地开展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投入运营的149个养老机构已完成填报工作,录入数据涵盖机构基本信息、内部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入住对象、从业人员、机构房屋、设施设备等143项内容。各养老机构认真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操作手册》开展自查自纠,参照115项指标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一院一策,及时上报自查结果及整治方案。
适时总结 强化督导
今年5月中旬,省民政厅联合省消防总队、省卫计委、省质监局、省老龄办五部门召开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联席会议,8个市(州)民政局分别汇报了各地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具体做法、养老院信息系统填报情况、基础数据摸底调研情况以及养老院自查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方案。总结分析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为第二阶段核查整改做好铺垫。
实地检查 督促整改
从今年5月底到6月,省级专项行动督查组到西宁市城北区、城中区、海东市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海南州共和县、兴海县等地对养老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证照、工作记录、文件制度、设施设备等,对各机构存在的证照不全、重建设轻管理、安全隐患多、缺少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运转经费缺乏、服务人员少、敬老院入住率不高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于短期内能整改的要求即刻整改,对较难整改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54项基础指标项对标达标。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普遍督察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据《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操作手册》把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