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王柯岚 报道)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保障规划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综治办、省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青海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此次印发的《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了城乡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从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社区便民利民和专业社工服务、拓宽城乡社区服务人才来源渠道、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人才培养使用制度、保障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提升城乡社区自我服务能力、建立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提升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十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省城乡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根据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在今年的《规划》中,我省各部门联合确定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试点项目,三项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的重点工程。将统筹利用省财政奖补资金、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支持藏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建设60个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1726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同时,还要建好用好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力争到2020年,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70%,依托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社区事务进行管理。而且,还要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在西宁市、海西州部分地区试点开展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新机制。
省民政厅工作人员表示,为保障规划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规划》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研究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形成各级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协调机制、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机制,确保规划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