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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严明九条工作纪律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时间:2017-08-14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王柯岚 报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已进驻青海,海西州委、州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提出九条工作纪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这九条工作纪律主要包括,不准擅离职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外出,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禁酒令。保持联络畅通。不准关闭手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随呼随接,随叫随到,因深入基层进入手机信号盲区时,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办公室告知去向。自觉接受督察。不准软对抗、硬碰撞,干扰、阻碍、回避、拒绝督察。坚决服从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主动配合督察,做到不回避问题、不避重就轻、不讲客观条件、不敷衍塞责。积极主动配合督察组做好工作协调、后勤和安全保障工作。不准弄虚作假。如实向督察组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要全面真实、及时到位,严禁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来信来电来访。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并按规定予以公开。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主动解决问题。对督察组移交、移送的问题,不准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做到立说立行、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报道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态和各地各部门边督边改情况,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进展成效,传递好声音,凝聚正能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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